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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文学自然审美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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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魏晋时期自然成为被独立审视的审美对象,具有了自身的审美意义,魏晋士人摆脱了汉儒将自然外化为伦理象征物的束缚,更多地关注自然的感性形式之美、内蕴于其中的生命气息以及人与自然的浑然合一。魏晋文学中的山水之文也由负载伦理道德的政治文本转变为彰明魏晋士人生命意识的审美载体。

【关键词】 魏晋文学 自然审美 生命意识

  魏晋是真正发现自然美的时代。魏晋时期自然美进入士人的生活中,他们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将一往深情投入大自然,对山水草木进行自由的审美观照,山水草木开始真正作为独立的对象进入人的审美活动领域,成为一种独特的审美形态,具有了自身的审美价值。更为重要的是魏晋文学将对自然的审美观照与魏晋士人追求个性自由的生命意识融为一体,使山水之文由负载伦理道德的政治文本转变为承载士人生命意识的审美载体。
  
  一、美在形式——本真的生命意识
  
  魏晋时期,自然山水作为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对象进入文学作品,突破了儒家把自然山水作为道德精神的象征之物加以审视的局限,更注重对自然生命存在本身风姿的审美体认,更多地观照自然景物的感性形式之美,更尽情地感受自然的野逸与生机。
  魏晋士人以新奇敏锐的眼光发现了大自然的声色之魅和形式之美,他们以细腻的笔触和独特的审美经验描绘自然,突出其色彩、形态和声音等外在特征的美。东晋山水诗的开宗巨匠谢灵运恣意游赏,凡泉林幽壑,朝岚夕霏,尽在其笔底。他极其细致地体察和敏锐地体悟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的生命形式,借山水诗来表现自然清新生动的生命本色。“昏旦变气候,山水含清晖。清晖能娱人,游子憺忘归。”(《石壁精舍还湖中作》)远山林壑,落霞夕霭,黄昏暮色,清晖无限,使人沉浸其中流连忘返,在幽暗的色彩和混沌的景象中,诗人对自然的热爱,对人生的理解和体悟获得了彰显。“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自然时令的变化触动着生命的新陈代谢,包孕着生机的明媚春光,鲜活的生命迹象在诗人心里引起无限的喜悦感。“野旷沙岸静,天高秋月明。憩石挹飞泉,攀林搴落英”。(《初去郡》)“白云抱幽石,绿筱媚清涟。”(《过始宁墅》)明净的山水,生动的色泽,自然灵动的生命形式,显现出自然的感性形式所蕴蓄的无穷魅力。谢脁的山水诗:“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晚登三山还望京邑》),“远树暧阡阡,生烟纷漠漠。鱼戏新荷动,鸟散余花落”(《游东田》),则更突出了自然浑融圆润,清新萧散之美。从这些诗句中可以看出,谢灵运、谢脁等魏晋士人已经摆脱了汉儒将自然外化为伦理象征物的束缚,在他们那里,自然既没有为主体的情志所吞没,同时也不是主体有意克制自身的产物。因此魏晋士人“不再要从当下感性之物超越出去,不再要由物见道,当下之物就是值得肯定、值得欣赏的。美不来自于道,不来自于任何外在的他者,美就在于感性事物自身”①。魏晋士人以纯净书写的形式和清丽的语言本色地描绘山水草木,其目的不是为了避世,也不是为了寻仙,而是为了更直观更真切地感受和欣赏自然的感性形式之美及其所蕴涵的生命情趣。
  自然的生命形式之美的确让人目不暇接流连沉醉,而充溢于其中的汪洋恣肆不可阻遏的内在生命力,则更令人震撼。解脱了经学束缚的士人们以敏锐而又极富情韵的感受力,尽情地体验蕴含于山川草木中的生命气息。“青萝翳岫,修竹冠岑;谷流清响,条鼓鸣音。”(谢万《兰亭诗》)“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朦胧其上,若云兴霞蔚。”(《世说新语•言语》)奔流的万壑、竞秀的千峰、繁茂的草木、可人的鸟鸣、哀婉的猿啸、朦胧的晓岚、明朗清新的日月、灿烂的霞光等鲜亮的生命形态,无不蕴藏着无限的生命气象与自得生机,无不回旋着生命的律动,透露着宇宙的生气和灵气,激发出生命独异的回响。
  这种对自然感性形式和其内在生命力的审美体悟,甚至还体现在对人物的品藻上。两汉时期人们以儒家所认可的伦理道德标准品评人物,只要具备儒家所要求的道德品行,即便是面如死灰的人也是美的。但是在魏晋士人看来,人不是美在抽象的德行,而是美在呈现人之气质、个性的外在形貌,更美在这种外在形貌所昭示的内在生命力。魏晋士人摒弃了自然之物的教化色彩,往往用自然界的事物直接比拟人的外貌之美。如《世说新语•赏誉》载:“王戎云:‘太尉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世说新语•容止》载:“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 濯濯如春月柳。’”“会稽王司马昱‘轩轩如朝霞举’。”“瑶林琼树”、“春月柳”、“朝霞”这些光明鲜洁,晶莹发亮,带有清新气息和明朗绚丽的格调,散发着青春气息的自然意象,是鲜活的生命,诗意的凝结,是生命活力的象征。在魏晋士人看来,只有内蕴着鲜活生命力和神韵气质者,才能像自然山水一样使人为之怦然心动,才是最美的。在魏晋文学中人像自然一样美在形式,更美在生命,其中人的生命已“不是哲学意义上深刻然而抽象的人的生命,而是同样深刻然而具体的人的生命‘呈现’,是种种富有美的意味的生命活动和生命情调”②。从自然草木的生命之中,魏晋士人深深地体味到人自身的生命韵律和生命情调,他们用感性的心灵去拥抱自然,鸢飞鱼跃、树荣草茂、水清山峻的自然界成为他们内心激情萌动和个人生命力鲜活跃动的真切反映。“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亲。”(王羲之《兰亭诗》)魏晋士人以新鲜活泼自由自在的心灵领悟自然,使触着的一切呈露出新的灵魂、新的生命,从中体会到生命性灵的悠远无际,领悟着生命的价值、意义和人性之美。魏晋士人对自然物象感性生命形式和内蕴于其中的生命力的审美观照,深刻体现了他们对自由生命的深情向往。
  
  二、美在深情——感伤的生命意识
  
  魏晋是一个重情的时代,所谓“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世说新语•伤逝》),正是对魏晋士人钟情于生命的深情写照。魏晋文学表现生命意识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借自然达情是其中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在魏晋自然山水成为生命情感的载体、生命意识的投影,士人们往往借助自然山水最精致的生命形式和最细微的生命颤动映现自己的生命意蕴。魏晋文学所表现的生命意识内涵是多重的,其中最具智慧与深情的是感伤之情。魏晋是一个觉醒的时代,但魏晋士人的觉醒始终挟裹在血腥的现实中,战乱频繁、疫疾肆虐、杀戮成风、死亡枕藉构成了魏晋整个时代与人生悲剧的大背景。对死亡的焦虑、对生命的热切渴望和人生命运的理性确认,在魏晋士人心中交织成一种刻骨铭心的生存悲剧感。正是这种时代的苦难,人生的沉重,铸就了魏晋文学悲剧性的审美底蕴。空前的黑暗,无比的智慧与刻骨的生死体验酿成了魏晋士人沉郁难解的深情和感伤,而当这种感伤的深情借助自然的万千情状表现出来时,其感人的程度也就非同一般了。

予一生而三化,备荼苦而蓼辛,鸟焚林而铩翮,鱼夺水而暴鳞,嗟宇宙之辽旷,愧无所而容身。(颜之推《观我生赋》)
  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秋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驱马舍之去,去上西山趾。一身不自保,何况恋妻子。凝霜被野草,岁暮亦无已。(阮籍《咏怀》其三)
  
  在险恶的环境中,魏晋士人的生命如同秋风吹野草、扫落叶,凋零无常,朝不保夕,他们通过这些灌注了自己悲凉慷慨之情的自然景象,抒发了面对残酷现实时内心的焦虑、孤独、忧伤、凄冷和无奈。这种感伤已不是人生苦短、壮志难酬的慨叹,而是在哲学的高度上对生命的深层感伤、对生命价值新的理解和期待。现实是险恶、僵化和封闭的,只有以本真示人的自然才是唯一可以倾心交流的对象,于是魏晋士人移情山水,把强烈的生命感伤意识移植于山水之中。如《世说新语•言语》载:“卫洗马初欲渡江,神情惨悴,语左右曰:‘见此茫茫,不觉百端交集。苟未免有情,亦复谁能遣此!’”“袁彦伯为谢安南司马,都下诸人送至濑乡。将别,既自凄惘,叹曰:‘江山辽落,居然有万里之势。’”士人们面对浩荡东去的江水,辽阔无际的江山,联想到茫茫的宇宙,短促的生命,飞逝的时光,的确感到“百端交集”,悲不自胜。在这里,乱世中强烈的生存焦虑化作了对岁月流逝的浩叹和对生命消失的哀咏。魏晋士人把自然审美看作一种情感的活动,形成了以缘情为中心的文学观,通过吟咏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在对自然物象的变化和人事变迁的感喟中流溢出深刻的悲情意识。《世说新语•言语》载:“桓公北征,经金城,见前为琅邪时种柳,皆已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流泪。”简短的话语中生命苦短,人生不永的深深忧伤已沛然而出。自然事物可以有变迁有延续,只有人生是无可重复无可替代的,生命的辉煌和人生的满足是暂时的,悲哀与孤独才是人生的底蕴。汉末以来人生苦短的生命之叹,虽然还是一样的深厚,但是这生命之叹已经融入大自然之中了,一种震撼整个生命的悲情油然而生,魏晋士人情感体验的深度和力度已远远超过了前人。
  
  值得注意的是,魏晋文学中借自然所传达的情感与两汉文学中所表现出来情感已经有了质的差别。魏晋文学中的深情感伤既来自于魏晋士人对残酷现实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和由自然生命的永恒所引起的对自我生命的关注(这种感伤进入了生命的深层,回荡在宇宙时空和心灵本体之中);也来自于魏晋士人对传统自然审美观的解构,并在深情感伤的背景下创造出新的自然审美价值观。从情感内容上说,魏晋文学所抒发的感情,既不是歌功颂德之情,也不是对王政得失的忧患之情,而是重在抒写渗透着个人经历和体验的深沉感悟。抒发感情的目的也由怨刺王政转变为排解人生忧嗟的感伤,寻找精神的慰藉。从情感的深度上说,魏晋文学已经远离了儒家“哀而不伤”“发乎情止乎礼仪”的准则,主张任情而动,率直地抒发个人深沉浩茫的人生忧患意识,强调个体情感的深挚动人。从情感形式上说,魏晋文学重在缘物感兴,把深挚的感情寓于鲜明的自然意象,善于将悲怆的感情形式化,审美化。
  
  三、美在感悟——超越的生命意识
  
  魏晋士人对自然的欣赏不只是把山水草木当作“移情”的对象,更是把山水草木当作平等的可以进行心智交流的对象来看待,他们借自然感悟人生,超越现实,追求“自然”的生活,心灵的自由,乘运委化,天人合一。
  魏晋士人寄情逍遥于山水,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任真自适,最大限度地满足对自由人生的憧憬。《世说新语•识鉴》载,张季鹰被任命为齐王的东曹掾,住在洛阳,看见秋风吹起,于是想起家乡吴地的菰菜羹、鲈鱼脍,于是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于是命令御者驾起车马就回归故乡了。张翰忧患备尝,成败毁誉,均不足萦怀,只求能得到使人生适意的菰菜羹、鲈鱼脍、一杯酒。这正是当时魏晋士人一种普遍的人生态度。张季鹰等魏晋士人不为外物所役,不为名利所羁,莫不以心灵的自在自适为贵,渴望沉浸于明山秀水之中,获得宁静的精神天地,忘掉世俗的纷扰。
  对魏晋士人来说,徜徉在自然山水中不仅可以获得自由的生命情调和个性精神,而且可以从中体味自然的生命韵律而忘却自我,心灵与万化冥合,达到与自然浑然一体。嵇康于“目送归鸿,手挥五弦”无拘无束悠闲自得的情景中,忽有所悟,心与道合,“我”与自然融为一体。这“既是对于道的了悟,又是一种审美,一种对于宁静的美的体验”③。阮籍宁愿“与造化为友,朝餐阳谷,夕饮西海,将变化迁易,与道周始”(《大人先生传》)。由此可以看出,与自然同体,逍遥游放的高情远趣成为魏晋士人最美妙的追求。在魏晋文学中自然景物高度主观化,心灵化了,魏晋士人于这种主观化心灵化的自然中,忘掉了世俗的纷争,实现了对个体有限生命的超越。士人们完全融入到自然中去了,心灵与自然交融在一起,人的自然性得以重现:“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一)“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陶渊明《饮酒》其五)在陶渊明的世界里,村落、炊烟、田野、月色、山涧、树木都和人的心灵相通,安静的山野间生活,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是那样的合理,那样的真实,那样的永恒。人也在这和谐的大自然里自得自足,成了自然的一部分。在天人合一的境界中,以陶渊明为典型代表的魏晋士人暂时摆脱了官场和政治纷争的骚扰,忘却了痛苦和不快,精神与肉体也同时获得了自由和解放。此时,“外在的世界消失了,只剩下一颗通体澄澈的审美的心灵,而这颗心灵也没有了外在的堤防与界限,已与自然融合在一起,在大化流行中自然而然地运行。”④在魏晋士人看来,惟有到大自然中去寻求山水之趣、田园之乐,方能使自己的精神获得慰藉,使自己的人格保持完整,拥有一份超脱通达的心境,寻找到人生的自由天地,将超然的心境在悠远无际,广袤无垠的自然中升华到“道”的境界,从中领会人生的真谛。
  在心灵与万化冥合的状态中,不是自然万物融化于人的心灵,而是人全身心地融于天地之中。人放弃了自己的社会、伦理身份,也放弃了欲望,回到天真自然的状态,与自然万物融洽无间,人与自然各归其本然,各得其自然,呈现出一幅生动活泼的和谐图景。人在对自然的静观中体味自然之真,也反观自我,发现自我之真,让心灵回归自然。在真正的自然审美体验中,在与自然的默契和交流中,人对生命的领悟质朴而又深邃,“人的内心世界、人的生命情致与宇宙万物形成了一种意趣深远、回味悠长的呼应。人不再是孤立地、仅限于其本身地思考生命存在的意义,而是在与山水中存在的某种精神意蕴、生命韵律中来感应人的存在。”⑤

  在魏晋文学自然审美生命意识的内涵构成中,自然的声、色、形等感性形式是自然审美的基础,其内核是自然的感性形式所体现出的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创造力,其中蕴涵着魏晋士人对大自然的深深眷恋,对于自然之美的尽情体味。而自然审美的最动人之处是魏晋士人借自然表达出来的智慧与深情,它是以人生深悲为基础的深情之美。至于自然审美超越的生命意识则是魏晋士人在哲理层面上对宇宙中自然生命意义的一种感触和领悟,它是士人们感伤之情的升华,更是对现实的审美超越。但审美超越不是彻底放弃感情,有时这种超越恰恰是对人生痛苦无可奈何的委顺与怅然,是由极度的痛苦和无奈凝聚成的一种极度静谧超然的存在状态,实质上是一种更具普遍意义的感伤。

  ① 李昌舒:《郭象哲学与山水自然的发现》,《复旦学报》,2006年第2期。
  ②⑤ 吴中杰:《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12页,第426页。
  ③ 罗宗强:《玄学与魏晋士人心态》,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96页。
  ④ 冷成金:《中国文学的历史与审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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